我稱不上是藝術家,但也有自己喜歡的音樂,早前寫了一首Bossa Nova風格的歌,感覺很輕快舒服自己很喜歡,而同期有另一首自己寫得有點麻木的K歌,同時間給了很多人聽,結果所有人都認為那K歌好聽很多,甚至到喜歡的程度,而那首Bossa的意見是,幾特別、幾有新意...但都會補充一句:我還是喜歡另外那首。
這些聽眾有不同年紀的,甚至有現役歌手,這使我不得不接受我自己的取向跟市場背道而馳...歌始終是寫給別人聽的,下一張專輯選歌,我會偏向迎合大家口味,沒有人喜歡的話也只能活在自己世界裡,我不是為市場而妥協,而是我現階段需要更多人喜歡我的歌才能繼續做下去!